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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合同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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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该页是勤劳的小编给家人们分享的工程的合同最新4篇,仅供借鉴。

工程合同 篇一

发包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取费费标准:按与建设单位结算同等条件据实结算:

甲方提取工程总造价的作为管理费用。

2.工程期限

总工期:本工程合同绝对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1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之前,向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在3天之内答复乙方。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不能按期开工,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 暂停施工: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或建设单位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在实施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处理意见合

格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或建设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2.3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非以下原因私自延误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量变化;

(2)不可抗力;

(3)合同中给定或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2.4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修改原订进度计划并报甲方核准,甲方或建设单位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

2.5 施工进度:乙方应按照经甲方或建设单位批准的自己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具体施工进度。

3.合同文件构成

3.1本合同文本;

3.2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

3.3施工图纸;

3.4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局面协议或文件。

4.资料

4.1甲方或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设计资料;

4.2除本工程外,乙方不得使用且不得将其提供于任何单位或个人。

5.现场施工负责人

5.1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

(1)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姓名:

(20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职权:

A代表甲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管理;

B负责接受乙方代表提出的各种申请、报告之签证;

C得以随时检查乙方施工情况,发现问题,有权要求返工、停工; D有权代表甲方依据合同下达各种指令。

5.2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

(1(2)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职权:

A代表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管理;

B负责向甲方提供各种申请、报告;

C就施工有关事宜负责与甲方进行协调。

6.材料、设备供应管理

6.1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依据工程预算材料用量开领料单,经甲方现场管理员签字后,到甲方指定的库房领取。

6.2甲方不负责任何施工设备之供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将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盘信镇盘信科技工业园工程土石方开挖平场承包给乙方,责、权、利分清,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 工程名称:

xx科技工业园。

二。 工程地点:

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盘信镇。

三。 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土石方开挖、爆破、回填、碾压及运送到甲方指定的1km范围,沿线道路清扫等工作。

四。 工程量及计算方式:

1. 土石方开挖工程量为150万立方米以上。

2工程量计算方式:甲乙双方测量员实际测量核实后签认为准。

五。 工程工期:

甲乙双方签认的进场日期为准,工期为七个月,因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无法施工所耽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认后,工期可顺延,否则超期甲方将罚款乙方,按叁万元每天计算,在当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六。 结算单价及支付方式:

1. 单价:甲乙方现场签认的实际开挖方量,综合单价按19元/ m3 (开挖方量全按石方计算,此单价含7.5元/m3的石方爆破价)计算。

2. 支付方式:乙方在每月的25日上报工程进度,经甲方签认后15日内支付乙方80%的工程进度款,余下20%的工程进度款在拨付第二个月80%的工程进度款时一并支付,以此类推,直至工程完工后,甲方结清全部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拖欠。

七。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进度监督与指导,乙方必须准确掌握高程,按甲方指定的深度开挖及回填。

2. 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停工3天以上,经甲方签认后,补偿乙方:机械设备每台1000元/天、车辆每台200元/天、施工人员每人100元/天。

3. 甲方承担乙方所需的临时设施搭建及租赁费用(此费用含水电费,按1000元每月包干计费)。

4. 甲方负责交纳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费。

八 .乙方责任:

1. 乙方在进场后,自行组织机械设备及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燃料、维修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费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无条件听从甲方的指挥和调遣,否则甲方按壹仟元每次罚款乙方,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支付伍万元保证金给甲方,工程竣工后甲方退还乙方。

4. 工程开工后,乙方中途退场,甲方不予乙方收方计量,且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故停工,甲方将罚款乙方壹万元每天,在当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6. 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因乙方施工不当,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和所有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 乙方所开挖的土石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8. 乙方在施工及租赁当地居民住宅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当地乡归民约,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权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9. 乙方在施工及结算期间不能提承包单价低,否则甲方罚款乙方按1000元/次计,在支付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此罚款。

九。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希甲乙双方严格遵守,若单方面违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则任何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三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将土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即富力湾内)倒卸。平整土方,清理场地所需要的挖土机、推土机等机械由甲方负责。但不负责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3.5万立方米,约20xx马担车。

(四)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 每马担车230人民币(每马担车土方的方量不少于20立方米(松土方量),否则甲方可以不计量给乙方),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运给甲方的土方量为原山体黄土,能满足回填压实要求,按甲方指定的地方倒卸,乙方保证每马担车土方的方量不少于20立方米(松土方量),否则甲方可以不计量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工程款拨付

(一) 乙方所运的土方按车计量,计量由甲方委派的工作人员签名才有效,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二) 工程款拨付:按每月施工工程量甲方支付给乙方80%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保证入富力湾现场路段能给乙方车辆行驶,所行驶路段的混疑土路面损坏情况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计量签名及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

5、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进行验收。

6、 (补充)

(二)乙方责任

1、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将土方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倒卸。保证计量不能弄虚作假,否则甲方有权处罚乙。

2、 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 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人生安全事故应由于乙方全部负担。

4、 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5、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七条 附则

(一)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附加条款

如果在规定工期内(工期为两个月,雨天除外。)没有如期完成土方工程,造成工程延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的合同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xxx

第三条:

工程范围xx

第四条:工程总价:

人民币(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条:

5.1竣工日期:(竣工报告为准)交付日

5.2合同总工期:xx元。

5.3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六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七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工地管理

8.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8.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

8.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9.1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9.2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见附件。

9.3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9.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条:工程保险

10.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0.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0.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0.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一条:变更设计

11.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1.2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1.3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1.4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11.5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程延期

12.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2.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三条:验收

13.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3.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3.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13.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3.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四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4.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4.2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4.3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14.4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4.5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4.6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4.7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4.8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它

16.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6.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6.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6.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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