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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全文(精彩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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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勤劳的小编帮家人们找到的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全文(精彩9篇),欢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篇一

一、新入院病人(除急、重病人外),必须24小时内完成卫生处理(洗澡、剪指甲、更换衣服)。

二、传染病人不准和普通病人住在一个病室。对已确诊的传染病人应立即转科或转院隔离治疗,在未转之前,必须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三、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乱串病室及外出。出院、转院、死亡后要进行终末消毒,对传染病人尸体须经严格消毒后处理。对其所用的物品必须消毒处理,不经消毒不准带出,更不能给他人使用。对其所用的被服、衣服等出院时要进行高压消毒,或用化学消毒剂溶液浸泡二小时后,再行清洗。

四、凡遇有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密隔离,用过的房间要用化学消毒剂溶液喷雾消毒。用过的敷料要烧毁,对其被褥,衣服必须高压消毒,医护人员出入病室必须穿隔离衣、帽、鞋,并每出入一次消毒一次。

五、病人用的被服要定期清洗,有污染严重的。要随时拆洗,被褥服装不准带有血、尿、便痕迹。每出院一个病人要更换一次。

六、病人的被套、床单、枕套和诊查单每周更换一次。污染严重时随时更换。

七、病室内要保持空气新鲜,经常通风换气,消除污染。每日进行空气消毒1~2次。

八、大小便器每用一次,消毒一次,病人用的大小便器,由护理员放在盛有化学消毒剂溶液池内(无水池病房放置塑料桶内)浸泡30分钟后再用。

章 总则 篇二

第一条 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章 执业规则 篇三

第七条 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制定本单位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按照《目录》开展健康体检。

医疗机构的《目录》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不设床位和床位在99张以下的医疗机构还应向登记机关的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用医疗技术进行健康体检,应当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规定,应用的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医疗服务能力相适应。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尚无明确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医疗技术用于健康体检。

第九条 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规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健康体检的质量。

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受检者在健康体检中的医疗安全。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受检者相应的告知义务。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临床实验室检测,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三条 各健康体检项目结果应当由负责检查的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记录并签名。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完成健康体检的受检者出具健康体检报告。健康体检报告应当包括受检者一般信息、体格检查记录、实验室和医学影像检查报告、阳性体征和异常情况的记录、健康状况描述和有关建议等。

第十五条 健康体检报告应当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医师审核签署健康体检报告。负责签署健康体检报告的医师应当具有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必须接受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质量控制管理。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合理的`健康体检流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做好医院感染防控和生物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对受检者进行重复检查,不得诱导需求。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不得以健康体检为名出售药品、保健品、医疗保健器械等。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健康体检中的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未经受检者同意,不得擅自散布、泄露受检者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二条 受检者健康体检信息管理参照门诊病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章 监督管理 篇四

第二十九条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健康体检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处理。

医疗机构未经许可开展健康体检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

第三十条 未经备案开展外出健康体检的,视为未变更注册开展诊疗活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三十一条 健康体检超出备案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出具虚假或者伪造健康体检结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理。

第三十三条 开展健康体检引发医疗事故争议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全体教师学生的身体健康,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加强和提高师生体检质量,便于统一管理,保护和增进师生健康,特制定师生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学生体检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按教育局及卫生部门的要求,协助体检单位做好每年一次的学生健康检查工作。

2、体检中对有疑问的检查结果应进行复查,以明确诊断。

3、按照《学校卫生档案》的`要求

根据形态测量指标做好生长发育及营养状况的评估。

4、根据体检结果和评估状况

进行统计分析。

5、采取统计报表形式

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生健康检查结果。

6、采用《学生体检结果通知书》的形式

向学生及其家长反馈其生长发育水平和营养状况以及发现疾病情况的信息有利于提高保健意识和疾病矫治。

7、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

对学生常见病进行矫治。

8、结合学生健康状况及其主要病患

找出影响学生健康状况的环境因素提出改正措施给予学生针对性的保健指导。

二、教师体检:

1由财政拨款、学校组织,在市体检中心体检,组织45周岁以上教师每年一次,45周岁以下教师每二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2体检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妇科、牙科、B超、心电图、整理、注重个人隐私,以保密形式存档。

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性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项目部生产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健康检查:是采用医学方法筛选职业人群中一些较敏感的个体和探讨疾病与职业的关系,从而达到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3.2职业禁忌:是指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诱发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3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些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疾病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4、职责

4.1办公室是体检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员工体检管理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下达项目部员工年度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项目部在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办公室负责新员工上岗前体检工作,负责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者调离、调换岗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4.3安检部工会负责监督员工体检管理工作的落实。

5、控制程序

5.1职业健康体检应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

5.2职业性健康检查范围

5.2.1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5.2.2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其他作业者。

5.3体检类别

职业性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检查,职业性健康检查分以下检查类别:

5.3.1就业前健康检查:是指将要从业有害作业人员(包括转岗人员),应在就业前针对可能接触的有害因素进行的健康检查。

5.3.2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按一定的间隔时间(周期)及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3.3应急性健康检查: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时,需立即组织同一工作场所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5.3.4离岗健康检查:员工不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应在离岗时进行健康检查。

5.3.5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定期复查: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或观察对象,根据职业病诊断的要求,进行定期复查。

5.3.6非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不从事有害作业员工的健康检查,不包括由于员工患病所需要的检查。

5.4体检内容、体检周期

5.4.1根据项目部生产特点和员工从事的作业,可将项目部的定期体检分为一般健康监护体检(非职业性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岗位体检两项,体检项目的内容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制定,每个项目检查内容如下:

5.4.1.1非职业性健康检查(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为: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既往病史、现病史、女工增加妇科项目检查。

5.4.1.2职业性健康检查(既有毒有害岗位体检)内容为:

a.粉尘作业体检内容为: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高千伏胸部x射线摄片+肺功能。

b.酸性物质作业体检内容: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口腔+鼻腔检查+肝脾b超+胸部x射线摄片(其中肝脾b超与胸部x射线摄片检查为视员工作业危害严重程度和劳动者健康损害状况的选检项目)。

d.致化学性眼灼烧的化学物体检内容: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眼部检查+耳鼻咽喉科+角膜荧光素染色及裂隙灯观察(检查角膜及内眼):其中角膜荧光素染色及裂隙灯观察为视员工工作危害严重程度和劳动者健康损害状况的选检项目。

f.有机物质作业体检内容(各类有机助剂):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末梢感觉检查+肝脾b超+神经肌电图+头部ct+血清学检查(其中肝脾b超、神经肌电图、头部ct、血清学检查为视员工作业危害严重程度和劳动者健康损害状况的选检项目)。

g.电工作业体检内容:一般健康监护体检项目+肱二头肌+肱三头肌+膝反射+视力+色觉+脑电图(其中脑电图检查为视员工作业危害严重程度和劳动者健康损害状况的选检项目)。

h.噪声作业体检内容:一般健康监护检查项目+纯音听力测试+耳鼻检查;

i.机动车驾驶作业:一般健康监护检查项目+远视力+色觉+听力+胸部x线透视。

5.4.2体检周期

5.4.2.1非职业性健康检查(一般健康监护体检)的体检周期为两年一次。

5.4.2.2职业性健康检查周期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a.粉尘作业:一年体检一次;

b.酸性物质作业:两年体检一次;

c.致化学性眼灼伤的化学物质作业:一年体检一次;

d.有机物作业内容:一年体检一次

f.电工作业:两年体检一次;

g.噪声作业:在90-100db(a)的2年体检一次、大于100db(a)为1年体检一次。

h.其余岗位每2年体检一次。

5.5体检结果处理及要求

5.5.1所有调入、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就业前的体检,由项目部办公室向公司职工医院提供人员名单,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在体检期间的同时必须接受有害有毒物质危险性知识及气防应知应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根据体检结果分配相应的岗位工作,办公室应建立原始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并备案。

5.5.2项目部在册人员体检结果汇总后由办公室负责存档,每项体检化验分析单要保存到个人档案中,各类所拍片子要妥善保存,个人体检档案中每个项目的检查都要有所查医生的签字。

5.5.3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应维护其真实性、科学性、保密性。除公司领导、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按照档案的管理规定查阅外,其他人员无权随意查阅。

5.5.4体检中发现与职业因素有关的疾病或职业禁忌症,办公室要填写到体检结果一览表中,工种不适者,由办公室会同其相关处室予以调整。

5.5.5办公室在体检中发现群体中反应且可能与所接触的职业性危害因素有关时,要对作业环境进行卫生学调查,评价,相关处室要积极配合,对所监测超标的岗位和有毒有害岗位监测结果要定期报相关部门,对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员工进行体检时,也必须职工接触的作业场所有害有毒因素进行监测。

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篇七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体检时间

1、每两年(逢双年)安排一次体检,每年一次妇科体检(逢双年与二年一次体检一并进行)。

2、每年体检时间安排在xx月份,具体时间由公司工会与承检医院落实后书面通知到工会。

二、体检对象

全公司正式员工(包含退休员工)

三、体检项目

1、普检:血粮、血脂、肝功、乙肝两对半、甲肝抗体、胸透、心电图、b超(肝胆、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35岁以上男性)。

2、妇科体检:b超(子宫)、乳腺彩超、常规妇检、白带10项、防癌涂片。

3、特殊检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体检安排组织

由公司工会安排组织,医务室参与。

五、体检经费

体检费用由公司解决,复查费用由我负责,我放弃体检机会的,公司不予任何补助。

六、体检报告

1、体检报告包括体检表原件,体检综合意见及建议。受检者可根据体检综合意见进行健康咨询及疾病诊疗。

2、公司工会、医疗室收到体检报告后,由公司医疗室根扰体检情况进行登陆、分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制订公司职工健康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

3、对体检内容过行登陆、分类后通知我。在体检登录、通知我过程中,承检医院与公司工会、医疗室应尊重并保护职工个人隐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体检报告属公司所有,由公司医疗室备案保存,需要体检档案就诊或咨询的,须向公司医疗室办理借还手续或复印。

七、有关要求

1、公司职工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限人数(b超)检查的项目,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因生病、住院、出差、产假等特殊情况的职工可适当延期进行(体检结束之日起,20天内休检完毕)。

2、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利用业余时间,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影响工作。

3、本制度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篇八

1.凡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2.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63-199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2.2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2.3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3.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3.1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3.2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3.3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4.可燃、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显示正常,防止检测元件失效影响其工作性能,造成误报。

报警器每年至少应进行“三校一检定”,即每3个月应校验一次,每年进行一次检定,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记录》,校验工作可根据各单位的情况自己做,校验和检定人员须持证上岗,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5.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

6.气体报警器的停运、拆除应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

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篇九

一、学校卫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的以“预防为主”方针,加强防治措施,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

二、由一名校级领导主管卫生保健工作,随时掌握在校师生的健康状况。

三、在全校师生中定期开展卫生宣传,结合特点进行适时、适人的卫生教育,使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纠正不良的卫生行为。

四、配合防疫站开展多发病、常见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预防或应急接种,使学生的身体得到正常发育成长。

五、每年或每两个学期组织体检一次,随时掌握各种年龄段身体发育情况,并及时排出对健康不利的因素。建立健康档案,做好统计并及时上报。

六、培训卫生员,组织学生卫生工作,建立合理的生活制度,防止体育、劳动伤害事故的发生,让学生互相监督,发现有共同缺点后组织他们进行座谈,寻找原因,及时纠正。

七、建立晨午检制度,要坚持经常、认真细致地进行,决不可流于形式,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时,马上通知家长对发病学生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的学生要采取预防措施或注意观察。

八、对教师开展咽喉保健和粉笔尘污染的预防宣传工作,采取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个人防护。

九、指导教师合理安排好作息制度,搞好营养卫生,加强体育锻炼,注意劳逸结合,按科学规律搞好自我保健,提高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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