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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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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以下是好作文爱岗的小编帮家人们收集整理的11篇公司保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公司保密制度 篇一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的规定,工作中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资料,确保公司档案安全。

2、借阅、查阅公司档案,均需填写档案调阅审批表,依据调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调阅。

3、利用涉密档案者负有保密的责任。公司档案只供本公司员工在调阅当天及时查阅,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机密级以上(含机密级)档案禁止外借,且必须在档案管理人员监督下查阅。

4、涉密档案一般不得复印、摘抄,如果属正常工作需要,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5、涉密档案收回后要及时入柜加锁,不得在外存放。档案柜及库房钥匙不得随身携带,严谨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非档案管理人员无故不许在档案室逗留。

6、除本部门工作人员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其他办公场所,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其它部门人员电脑,不得查看U盘、光盘及软盘中的文件资料,更不能翻阅、抄录其他部门资料。

7、在打印、复印文件或资料中,应树立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内容泄露给公司外部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打印、复印错误的`重要文件应及时销毁,不得乱丢乱放。

8、负责文件及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保密意识,不得向任何人有意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公司员工应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废旧文件不得随意丢弃,经公司认定作废的文件应定期销毁。合同文件、财务状况等其它重要的公司内部文件更应特别注意保密原则,各种资料应妥善保存,更不能泄露给其他人。

9、保密期限已满的档案,要及时解密,积极提供利用。

10、档案室必须安装安全设施。

11、档案工作人员发现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

12、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保密制度 篇二

第1条、总则

1.1、为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薪酬,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所有员工都负有保守薪酬秘密的义务。

1.3、董事长、总经理、人事专员可知晓本公司全体员工薪酬,分管副总可知晓其分管序列员工薪酬,其他人员均无权知晓他人工资、档级。

第2条、为做薪酬保密,公司实行员工保密工资条/工资卡制度。

第3条、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3.1、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负责编制公司所有人员薪酬发放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询问与自己薪酬无关的情况。

3.1.1、所有接触和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3.1.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

3.1.3、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要劝其离开。

3.1.4、编制薪酬表的工资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3.1.5、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必须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闭打开的电脑文档。

第4条、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4.1、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在将薪酬表和薪酬审批表送总经理审批时,必须由以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

4.2、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在将薪酬汇总表和薪酬审批表送财务部审批时,必须由以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指定人员。

第5条、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5.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部根据审批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5.2、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工资卡。

5.3、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必须在每月12日前将员工个人的薪酬条发放到员工本人,不得代领。

5.4、如员工个人薪酬条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请员工及时与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联系。

第6条、薪酬调整保密程序

6.1、对于新聘员工招聘,分管副总对薪酬归位的水平、档级有建议权。

6.2、对于员工异动调薪,分管副总对员工新岗位的'薪酬水平、归位档级有建议权。

第7条、保密措施

7.1、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及其他审批人员对薪酬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7.2、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必须在电脑上加密。

7.3、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7.4、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7.5、所有个人因薪酬由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提供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情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第8条、奖惩措施

所有公司员工不得随意透露员工的薪酬发放情况,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工资下调一档,连续二次给予解聘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应先,情节严重的,发现一次即给予解聘处分。

第9条、解释权限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023年公司保密工作制度(推荐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希望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为就合作中的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达成本协议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_________________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甲方的最终客户)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图纸,产品,模具,设计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乙方保证上述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并予以妥善保存。经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合作终止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2.所有由甲方通过任何有效形式发送给乙方的产品图纸,样品,或者技术信息,产品说明,无论是供乙方报价或者生产,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用,发给其它任何第三方,或者对外进行宣传。

3.所有甲方投资制作的模具,生产完后由乙方代为保管,但是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销毁,转让,或者给自己或者其他第三方生产,甲方有权随时将模具收回。

4.所有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加工的产品,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任何报纸杂志,产品宣传册,产品展厅,网络上使用甲方产品的图纸,模具或者产品本身,包括实物或者照片进行宣传,更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产品介绍给任何第三方。

5.对于甲方的最终客户,无论乙方通过任何的途径获知,乙方不得就与甲方合作的项目直接或者间接的与甲方的最终客户进行交易。乙方对甲方的报价及工厂的价格不能以任何形式告知甲方的最终客户,客户发至乙方的邮件或其它信息,在没有抄送甲方的情况下,乙方必须转至甲方,不得直接回复。

6.如果甲方安排客户参观、考察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布置、清洁被参观区域,调配工作人员以配合甲方工作。同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客户告知或提供乙方带有联系途径的名片、目录、简介等相关文件材料。也不得私下留存客户有关带有联系途径的名片、目录、简介等相关文件材料。

7.乙方需要自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以上保密措施的正常进行。乙方关联公司或乙方工作人员就以上事宜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8.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上述违约金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或以乙方全部非法所得为限。

9.该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到终止合作后5年内有效。

10.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四

一、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并成立保密委员会:

保密委员会主任:柯雷兵

副主任:石杰军 柯仲兵

成员:徐小林 张建松 陈铭 黄为平 熊友峰 伍志胜 严基旺 李应珍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人员档案等。

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车间主任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二、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总则中第二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密级别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公司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保密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门负责保密。

2、对于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保密委员会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9、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秘协议书》,《员工保秘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11、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12、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三年内仍然保持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13、公司向签定保密协议的涉密人员,在协议有效期及离职三年内按月支付一定的保密费用。

四、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保密委员会。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密制度 篇五

为做好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库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二、档案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档案库房内所保管的档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

三、未经领导批准,档案员不得私自复印或摘抄档案内容。

四、绝密档案要在公司档案室阅览,严禁借出档案室。

五、档案员要严格借阅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档案。

六、档案调阅完毕应及时放回档案柜内,一旦发现档案丢失或被盗,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七、对违反制度造成泄密者,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六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 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极 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极;

(三)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极。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

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规定;

(三)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 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保密制度 篇七

一、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国家保密法,切实做好项目部财务保密工作,保守财务秘密,维护项目部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如下保密制度。

(二)财务秘密是关系项目部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主要包括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相关财务数据。还包括财务专用章,涉及财务的有关证件以及有关合同资料、图表资料等。

(三)项目部所有部门及人员都有遵守财务保密制度的义务。

(四)财务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五)属于财务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包括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的财务资料),应当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未经财务主管批准,其他人员不得查阅、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财务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财务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财务秘密。

(七)财务人员发现财务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财务主管,并立即做出处理。

(八)责任与处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财务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5条、第6条规定内容的;

3、已泄露财务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财务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财务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二、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使财务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使财务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三、实施细则

(一)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项目部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财务核算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磁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于本制度,未涉及事项依有关规定或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公司财务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实施细则第1条所列各种资源享有不同职别相应的知情权和管理权。

(三)各会计主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保管,主管会计必须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保管期间,财务负责人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四)各财务人员及其各部门人员不得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五)对于财务专用计算机,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设置使用密码。其他人员只能通过专人或财务负责人开机或同意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专人和财务负责人对该计算机的安全与操作承担责任。

(六)财务人员操作计算机时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只能使用自己的文件夹及子文件夹。文件夹必须存放在c盘以外各盘的根目录下,统一按自己的姓和名称的汉语拼音字头命名,对于特殊文件,操作人员可以加密保护,但必须到财务负责人处备案。

(七)对于计算机程序、财务核算程序、各种申报表程序等,各责任人必须在其职权范围内操作并要将其职责范围内相应的操作密码及时书面报送财务负责人备案。

(八)财务人员对于重要文字数据必须及时备份,备份文字数据的磁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各种会计载体由财务负责人会同主管领导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其他人如需使用必须经主管领导会同相关负责人一起进行签字登记后方可借用并及时退回。

(九)对财务专用章和印信必须严格管理,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负责监印保管,确保印信安全。对于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任何人不得在空白纸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携带外出。

(十)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但使用人必须将其操作密码和一把备份钥匙交财务负责人封存保管,主管领导只有在非常特殊情况下,并至少要会同两位领导或使用人在场方可开封取出钥匙开启保险柜或保密柜。

(十一)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机密、绝密和一般文件要分开组卷、保管和编目,以避免密级混淆。具有密级的档案材料,包括各类财务数据一般只能查阅,但应经财务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抄录、拍照、描绘。财务资料不外借,确因需要借用的,必须正确填写“业务联系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借阅手续,在规定时间内返还,不得转借他人。

(十二)财务人员要加强财务室的安全防护,保管好财务室的钥匙,随时锁好门窗和档案柜。

(十三)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公司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篇八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公司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篇九

1、目的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体例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发布、归档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和外来文件的管理。

3、职责

3.1 公司总经办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本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督。

3.2 总经办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文件、法律法规文件、政府相关外来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3 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有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4 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的权责

3.4.1 总经办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其他基础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发文(通知、通告)等文件。

3.4.2 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3.4.3 客服部负责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文件。

3.4.4 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3.4.5 质检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产品认证文件,并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3.4.6 设计部负责制定公司公司技术管理规范、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设计开发输出文件(设计图样、产品bom、检验标准、规范测试)等文件。

3.4.7 工厂负责制定产品bom、产品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由打样工厂负责)。

3.4.8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制定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编制,公司副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3.4.9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分发布前,应向总经办提交电子/纸张文件审核备案,并获得文件号。

3.5 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依《质量手册》和《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4、定义

4.1 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执行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4.2 受控文件:需要对文件的分发、更改、回收进行控制。随时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的文件,

4.3 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修订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页面无“受控”标识,文件更改/修订后不必通知文件持有人。

4.4 外来文件:指来源于公司之外的与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有关的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客户要求等)

5、工作程序

5.1 文件的分类

5.1.1 文件属性分类

(1)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及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行政性文件:公司的公告、通知、通报、报告、申请、传真等。

(3)管理性文件: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规范/规定等,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产品设计开发流程等。

(4) 技术性文件:产品标准、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操作规程、检验规程等。

(5) 外来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供应商/客户提供文件、设备文档等。

5.1.2 文件阶层分类

(1) 一阶文件: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规划/计划、质量手册。

(2) 二阶文件: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开展所有过程控制的程序文件。

(3) 三阶文件:管理制度、规范/规定、设计文件、技术规程、作业指导书、外来文件等。

(4) 四阶文件:各记录表单、报表等。

公司保密制度 篇十

为规范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按 “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保密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保密管理制度。

一、公司秘密的特征: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公司保密的范围:

1、技术秘密:指设计、程序、产品配方、配方原材料、工艺、技术及其它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2、经营秘密:指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管理诀窍、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合同、可行性报告、预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成本分析报告,公司职员人事档案、职工股权和分红收入及其它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3、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三、公司保密等级与区域的划分:

1、绝密:指泄密后可能会给公司造成5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和能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技术、经营诀窍; 泄密后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和无法估量损失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2、秘密:指泄密后可能会给公司造成1万以上50万以下经济损失的;

泄密后可能会给公司造成一定影响或同等损失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3、绝密区:技术研发中心、净化车间、重要文件资料档案室及其它经公司确定应为绝密区域的场所。

4、秘密区:指各部门(办公室)机要室、生产各车间及其它经公司确定应为秘密区域的场所。

四、公司保密区域管理规定:

1、经公司确定的秘密区域必要的应采用代号取代其部门(车间)名,所辖部门(车间)必须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并作好防范措施,进出保密区域的人员和本区域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所辖部门制定的保密制度;

2、属绝密区域的部位必须采取阻断外来 www.jingyou.net 观察视线和安装必要的技防设施或配备守护值班人员;绝密区域的保密部位还应对所有的进出人员按制度进行有效的监管;

3、外来人员需到公司参观学习的,需办理接待手续并确定路线,由公司领导陪同方能进入涉密区域;没经领导同意,秘密区域不得照相、录像,绝密区域一概不得照相、录像;

4、对非法侵入者,区域内所有人员必须对其实行强制管制和有义务报告保卫部门。

五、公司秘密管理规定:

1、各涉密部门应按公司《秘密等级的划分》来确定自己部门所涉及的技术、经营、区域的密级,如若本部门不能确定密级的,可请示上级领导共同确定,并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属绝密类的技术还应 化整为零作好技术分解,将秘密细化,安排不同的人员开发、操作、管理该商业秘密的不同部分;必要的保密区域、合同、原料、研发方向、研发成果还必须采用代号取代其真名,使得尽可能少的人员掌握该商业秘密的整体部分;

2、外承包单位在公司作业涉及秘密的,与之签订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六、涉密人员的管理规定:

1、涉密部门第一负责人是部门保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宣贯公司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保密管理制度;

2、涉密部门管理者应明确告知本部门涉密人员应履行的保密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作好告知记录,报人事部备档;属重要或绝密岗位的还必须协助人事部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合同》或《竟业限制协议》;

3、涉密岗位人员的招聘和调入应经人事部审核、总经办签字后方可实施,属重要或绝密岗位的还必须对进入人员的背景进行调查,符合要求的,经总经理审定后方能上岗;

4、涉密岗位人员的调出和辞、离职应严格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并作好工作交接,如实填写工作交接清单,报人事部备档;公司所有员工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

5、涉密人员在得知秘密泄密后,必须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6、涉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协议和保密十条的规定,严守秘密;

7、因人为故意泄密侵权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并视情节给予500元以上的罚款和开除;非故意而泄密的,应赔偿因泄密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视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罚款或开除。

七、涉密人员行为准则(保密十条):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交往或公开作品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研讨秘密;

10)不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收藏秘密;

八、保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1、各部门在收到或形成含有保密信息的纸质文件资料后,应第一时间作好资料的保密分级归档保存工作,包括划分密级、加盖密级章、登记入册、编号归档;属电子文档的,应该加密管理,并在加密外本上注明密级;属绝密的纸质资料应存放入保险柜;

2、被鉴定为绝密的生产技术文件资料应由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的专人保管;被鉴定为绝密的经营文件资料应由负责实施人员或负责实施人员所指定的专人保管;被鉴定为秘密的文件资料可由各部门自行专柜加锁保管,保管者是部门第一负责人或由第一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在保管过程中必须作到防虫、防火、防潮、防盗等;

3、原则上,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不得外借、复制、摘抄、传阅;查阅绝密的文件资料应经公司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同意,查阅保密文件资料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保管人员见到文字批条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查阅时保管员应作好查阅登记,并将有关责任人批条附后,同时应监督查阅过程,保护保密资料的完好;

4、保密文件资料被遗失、损坏、失控、泄密后,必须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5、保密资料需要分发的,发文单位应严格控制分发范围,加盖密级章,告知收文人保密义务,并作好发文登记,且收文人员均应属签订了保密协议的人员;

6、属秘密类文件资料不得在非保密场所打印;

7、保密文件需销毁时,应有保卫科、文件管理部门第一责任人和文件资料保管员三方在场,共同在销售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烧毁;

8、被鉴定为保密的文件资料,除非以公司名义对外公开,否则,均应终身保密;

九、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1、含有保密信息的计算机应规定专人使用,没有条件安排专人使用的,应设置使用权限,并把涉密内容进行加密管理;

2、按照“保密不上网,上网不保密”的原则,含有保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接入互联网;如果需要上互联网的,则秘密资料必须加密管理;

3、含有保密信息的电子文档应由责任人加密保护,确定查阅范围,且不得复制、散播或供他人查阅;

4、携有保密信息的移动硬盘必须专人专用,不得随意借给他人;

十、本制度自x年x月x日起试行,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商务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十一

商务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销售政策;

4、销售协议;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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