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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技巧方法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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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问学必有师,讲习必有友,下面是好作文小编小鱼儿给大家整编的辩论技巧方法优秀10篇。

经典大学生辩论 篇一

山寨文化是草根文化、平民文化。山寨产品的显著特点一是廉价,二是实用,三是更新迅速。在小康社会还没有全面建成的今天,草根阶层、平民阶层虽然收入低微,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高档时尚产品享受的欲望,仍然时时在萌动。在不偷不抢不贪的前提下,在无义之财决不取的价值观下,要想使用相对高档的、实用的产品,惟一的“正道”便是购买山寨产品。

山寨产品之所以能够行销于世,用者多多,跟山寨文化产品的草根属性、平民属性密不可分。正是看准了这样一个庞大的草根平民消费群体,山寨文化产品才有了巨大市场,才对“庙堂”产品形成了严重的冲击和巨大的挑战。从这个方面来讲,山寨文化产品对于“庙堂”文化产品的价格定位、便民实用、更新速度等,都是很好的刺激和促进。

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从山寨产品的情况看来,固然有一些是伪劣产品,但多数是通过借鉴模仿而赋予创意的产品,有的产品特别是手机产品,往往整合了很多不同优质品牌的长处,再根据草根平民阶层的需求,增加新的功能,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产品。至于山寨影视,特别是山寨新闻联播、山寨明星等,则更是“山民”利用栏目的名气和名人的良好社会形象,借以表达自己对社会种种不良现象特别是官场腐败的痛恨,从而表达出自己对公序良俗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间,充满了调侃式的、极具幽默感的方式、语言和感情,反映了民众通过平和的方式和手段,表达渴望变革的善良情怀。这无论在山寨产品创造和利益诉求的表达方面,都是一种创新,是民间和谐文化的创新。

山寨文化是对相关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暴利行为的反抗。人所共知,几乎所有新兴行业,特别是高科技行业和垄断行业,暴利思维已经积久成习。民众在一时无法从根本上从体制上改变暴利现状的情况下,采用“山寨”的方式满足自己的需求,何尝不是对行业暴利的反抗!这种反抗,持续日久之后,自然会成为暴利行业暴利行为的匡正力量。

山寨文化是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新型科技的重要力量。从模仿到创新,是技术进步产品创造的必然途径。山寨文化的很多产品,都是对先进产品的模仿。模仿并不违法,也不失德。大量的山寨产品的出现,山寨企业之间的竞争,山寨企业和庙堂企业的竞争,客观上对促进各自产品的更新换代,促进各自从功能到样式的不断创新,从而推进整个社会技术创新、科技发展。至少,它是具有这样的功能。

毫无疑问,山寨文化框架下的山寨产品,容易甚至有的已经侵犯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因此,应当加大维护知识产权的力度,运用法律力量,运用道德力量,运用社会舆论,进行严格有效的管束。否则,山寨文化就成了违法文化、犯罪文化,山寨产品就成了无良产品。但是,不能仅仅因为山寨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和问题,就片面否定山寨文化及其产品。其实,山寨文化山寨产品的出现,具有很强的人民性,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文化空间,它逼迫庙堂文化庙堂产品更加注意自己文化及其产品的人民性,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总的说来,山寨文化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尽管它也有明显的不足和问题,但相对于其正面价值而言,山寨文化的存在,对我们目前这个社会是利大于弊。

经典大学生辩论 篇二

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对方辩友:

大家好!

对方辩友围绕小悦悦事件,列举了一系列的类似案例,一直在试图让我们大家接受“见死不救应当入刑”这一概念,但我方始终坚定立场,坚持认为“见死不救不应入刑”!下面我再一次总结我方观点。

第一,见死不救是道德问题,不应用法律来代替道德去规范人们的`行为。

众所周知,见义勇为是一种合乎正义和道德的高尚行为,见死不救是一种有违道德与正义的为人们所痛恨的行为。见义勇为、见死不救,同为道德问题,同无法定的救助义务,见义勇为就可被视为英雄而歌颂,但见死不救却是犯罪,要遭受刑法的处罚,这是何等的不公平,不公正!我方认为不该用法律来代替道德去规范人们的行为,把见死不救入刑,反而会降低见义勇为的含金量,升高道德的门槛,从而导致人们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下降、正义感减弱,使更多的人从“围观党”变成“跑路党”。

第二,若将见死不救入刑,就混淆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

咱们学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存在于社会舆论和人们的信念之中,依靠人们内心信念的驱使、社会舆论的褒贬作用以及传统、习俗的影响,以精神的强制来保证实施。若将见死不救入刑,那么为了不犯见死不救罪,人们就得见死相救、见义勇为。如此一来,见义勇为就从主动、自愿的道义变成被动、强制的法律义务,这不仅改变了行为本身的性质,还提高了该行为的道德评价标准----还有人会以为不犯罪是一件非常高尚的事而引以为荣吗?对方辩友显然没有考虑过这种混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的行为,将会导致不正确的道德舆论导向。

第三,从立法和司法实践看,惩罚“见死不救罪”的实际可操作性不强。

对方辩友认为将见死不救入刑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假设“见死不救罪”成立,立法者首先就会面临何为“见死”,何为“救”何为“不救”的问题,法律显然是无法对此作出明确界定的,而过于模糊的立法又会不利于司法实践的。对方辩友一直回避我方提出的取证问题,然而在司法实践方面,公安机关将会面临取证的难题。大家关注小悦悦事件,很大原因是摄像头拍下了见死不救的18位路人,但不是每一个公共场所都有摄像头的,况且公共场所的人员流动性大,公安机关要查清哪些人见死不救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彭宇案”这种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案件就是的例子。所以我方认为,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惩罚“见死不救罪”的可操作性都不强。

第四,见死不救入刑的刑罚过重,建议可立法但不应入刑。

对于处于危险境地的人,没有法定义务,只有道义上的义务的人们当然有作出救助与否这种选择的自由权利。我们可以谴责见死不救,可以鼓励见义勇为,却显然不能以犯罪的名义威胁和强迫人们去承担道义上的义务。我方认为将见死不救入刑,这样的刑罚过于沉重了,有悖于现代的法治观念和现代社会国家减轻刑罚的立法趋势。建议可为见死不救立法,以其他较和谐的方式来解决。

各位评委,各位同学,通过前面的辩论以及我方的论述,难道您还要站在对方辩友的立场认为应把见死不救入刑吗?那么,下一个流血又流泪的英雄很可能就是您了!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我方坚持认为,见死不救不应入刑!

经典大学生辩论 篇三

1开篇立论 (共6分钟)

由正方一辩发言表明立场,时间为3分钟,当一辩发言时间只剩30秒时,计时提示。发言时间使用完毕时计时再次提示,*停止辩手发言,辩手立即停止发言,否则视为超时。接下来由反方一辩发言阐述观点,规则如上。

2攻辩阶段 (共8分钟)

(1)先由正方二辩选择反方二辩或三辩进行攻辩,时间为两分钟。

(2)由反方二辩选择正反二辩或三辩进行攻辩,时间为两分钟。

(3)由正方三辩、反方三辩重复上述步骤(一方的两个攻辩手可以重复选择对方同一辩手进行攻辩)

(4)攻辩时间内,质询者应询问问题,不得自行申论或就质询所获之结果进行引申,否则视为**。

(5)答辩者应回答质询者所**题,但问题明显不合理时,被质询者可拒绝回答,但必须说明理由。

(6)答辩者可以要求质询者重述其质询,但不得恶意为之,否则视为**。

3攻辩小结 (共4分钟)(一辩)

攻辩结束后,先由正方选派辩手对攻辩环节进行小结,时间为2分钟,当该辩手发言时间只剩下30秒时,计时提示,当该辩手的发言时间使用完毕,计时再次提示,*停止该辩手发言,该辩手应立即停止发言,否则视为超时。接下来由反方选派的选手攻辩环节进行小结,规则如上。

4**辩论 (共8分钟)

(1)**辩论必须是正反交替进行,分别对两队计时。先由正方任何一位辩手起立发言,完毕后反方的任一位辩手立即起立发言,一方队员坐下另一方计时开始,直到每方队员的时间用完为止。

(2)在**辩论时间里,每位辩手的发言次序,次数和个人发言时间不受限制。

(3)当一队发言时间只剩下30秒时,计时提示,当该队的发言时间使用完毕,计时再次提示,*停止该队发言,该队应立即停止发言,否则视为超时。

(4)一队发言时间使用完毕,另一队尚余时间,则该队的任意一名队员可以继续发言,直到该队的时间用完为止。

(5)比赛中,辩手不得离开座位,不得干扰对方或本方辩手发言。

(6)总时间为8分钟,每方各4分钟

5总结陈词 (共8分钟)

由反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为4分钟,当该辩手发言时间只剩下30秒时,计时提示,当该辩手的发言时间使用完毕,计时再次提示,*停止该辩手发言,该辩手应立即停止发言,否则视为超时。接下来由正方四辩总结陈词,规则如上。

6观众**环节

由*主持现场的互动,现场观众可以对正反两方**,正反双方对观众所**题进行回答,一个问题的回答时间不超过2分钟,如一位辩手的回答用时未满,其他辩手可以补充。正反双方的表现不记入总分。

温馨提示

(1)辩手在辩论中可将资料集中在自制卡片上,发言时以备参考,但是不得照读资料时间连续10秒钟,也不能宣读事先拟好的稿件或展示事先准备好的图表或字板, 否则将酌情扣除团体分和个人分。

(2)在**辩论时,队员可以相互提供发言线索。在辩论过程中,选手可以参照事先准备好的资料(如卡片等),但是不得照读资料时间连续10秒钟。否则将酌情扣除团体分和个人分。

(3)每场比赛各组队员须**服装(校服)。

(4)各参赛队务必在比赛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赛场,以便于**者对赛事的**安排,以便各场比赛准备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以下这个,对着参赛队员来说事关重要噢!在复赛中的每一分都非常重要!

经典大学生辩论 篇四

一、参赛对象: 原材化系辩论队及土木工程学院辩论队

二、辩论赛时间:20xx年10月16日(本周五)晚 19:30

三、辩论赛地点:05102教室

四、辩题:正方:青少年“网瘾”的主要责任在自身(原材化)

反方:青少年“网瘾”的主要责任在父母(土木)

五、所需物品及工作人员

(一)化生学院负责部分

1、评判表、结果表——秘书处

2、会场布置(协助会场布置)——学习部

3、辩论赛用铜铃、笔、纸(包括档案纸、笔和卡纸)——学习部

4、海报——***

5、制作PPT及现场拍照——信息部

6、**本院观众观看辩论赛——**部

(二)材料学院负责部分

1、嘉宾请柬(各系院学习部**),奖状(两个最佳辩手,加盖两系院公章)、签到表的制作(嘉宾、评委、本系院辩手)——秘书处

2、会场布置(板报设计及协助会场布置)——生活部、***、学习部

3、签到桌一张——生活部

4、海报——***

5、制作PPT及现场拍照——信息部

6、礼仪一名——外联部

7、辩论赛服装——学习部

8、**本院观众观看辩论赛——**部

(三)土木工程学院负责部分

1、签到表的制作(本系院辩手),三角牌

2、会场布置

3、*一名、礼仪一名

4、水,辩论赛提示牌及辩论赛规则

5、宣传海报

6、准备队员照片及相关信息,协助制作PPT

7、现场拍照及音响调试

8、教室(05102)和小蜜蜂(2个)的落实——学习部

六、准备工作

1、十月十六日17:30相关人员到会场(有课的18:20到场)

2、三方各自负责上述物品准备

七、现场部分

1、主要负责部门:两系院学生会学习部

2、计时人员:两系院各出2名

3、音响调试:土木分团委学生会信息部

4、赛场布置:两系院分团委学生会共同负责

5、签到处:两系院各一名

6、**嘉宾、评委、选手入场:2名礼仪

八、奖项设置

双方各选出一名最佳辩手(奖状,材化)

九、预算(材化系)

1、桂林工学院档案纸2本:*2=3元

2、卡纸两张:元

3、其他费用:元

总计:15元

十、现场工作部门安排

(1) 会场布置

总负责:***

参与:生活部、***及学习部成员

(2) 辩论赛过程

总负责:学习部

签到处:秘书处

音响(调试)及拍照:信息部

计时人员:学习部负责提供

机动(应急)人员:待定

(主要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应对突**况)

附:原材化系负责工作及人员各部门自行与材料院具体商定

经典大学生辩论 篇五

一、 赛制:四对四团体辩论赛。

二、 辩论赛程序(由辩论会*执行)

1、 辩论赛开始,宣布辩题

2、 介绍参赛**队及所持立场,介绍参赛队员

3、 介绍评委及点评嘉宾

4、 辩论比赛

5、 观众****时间

6、 评委及点评嘉宾退席评议

7、 评委入席,点评嘉宾评析发言

8、 宣布比赛结果,辩论赛结束。

三、 辩论赛细则

1、 时间提示:**辩论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30秒时,计时员以一次短促的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钟声终止发言。攻辩小结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10秒时,计时员以一次短促的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钟声终止发言。其它阶段,每方队员在用时尚剩30秒时,计时员以一次短促的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钟声终止发言。终止钟声响时,发言辩手必须停止发言,否则作**处理。

2、 陈词:提倡即兴陈词,引经据典恰当

3、 开篇立论:立论要求逻辑清晰,言简意赅。

4、 攻辩:

(1)攻辩由正方二辩开始,正反方交替进行。

(2)正反方二、三辩参加攻辩。正反方一辩作攻辩小结。正反方二、三辩各有且必须有一次作为功方:辩方由功方任意指定,不受次数限制。攻辩双方必须单独完成本_辩,不得中途更替。

(3)攻辩双方必须正面回答对方问题,**和回答都要简洁明确。重复**和回避问题均要被扣分。每一_辩,攻辩角色不得互换,辩方不得反问,功方也不得回答问题。

(4)正反方选手站立完成第一_辩阶段,攻辩双方任意一方落座视为完成本方功辩,对方选手在限时内任意发挥(陈词或继续发问)。

(5)每一_辩阶段为1分45秒,功方每次**不得超过10秒,每轮必须提出三个以上的问题。辩方每次回答不得超过20秒。用时满时,以钟声终止发言,若攻辩双方尚未完成**或回答,不作扣分处理。

(6)四_辩阶段完毕,先由正方一辩再由反方一辩为本队作攻辩小结,限时1分30秒。正反双方的攻辩小结要针对攻辩阶段的态势及涉及内容,严禁脱离比赛实际状况的背稿。

5、 **辩论:这一阶段,正反方辩手自动轮流发言。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既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示意放弃发言。**辩论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交锋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适当扣分。

6、 观众**:正反方各回答两个观众提出的问题,双方除四辩外任意辩手作答,一个问题的回答时间为1分钟,如一位辩手的回答用时未满,其他辩手可以补充(问题须经过半数以上评委审核,辩手方可作答)。

7、 结辩、辩论双方应针对辩论会整体态势进行总结陈词;脱离实际,背诵事先准备的稿件,适当扣分。

大学生辩论赛评分标准

一、组委会将聘请评委对本次比赛进行评议。每场比赛的点评嘉宾不参与比赛评分。

二、评分标准:

1、 团体分,共300分:

(1) 按辩论阶段评分,计200分。陈词:30分:攻辩:40分;攻辩小结:20分;

**辩论:60分;回答观众**:20分;总结陈词:30分

(2) 综合印象分,计100分。语言风度:50分;团体配合,临场反应:50分。

2、 总决赛辩手个人得分,每场总计50分。最佳辩手由得分最高者获得。语言表达:10分;整体意识:10分;辩驳能力:10分;美感风度:10分;综合印象:10分

三、胜负判断:

1、 每场比赛的胜负判断,依据评委所打团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总和来判断。

2、 辩手个人得分只作为个人奖项的评审依据。

附表:全程比赛用时32分钟

大学生辩论赛程序及用时规定

正方一辩发言

2分30秒

反方一辩发言

2分30秒

正方二辩选择反方二辩或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

1分45秒

每个**不超过15秒

反方二辩选择正方二辩或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

1分45秒

每次回答不超过20秒

正方三辩选择反方二辩或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

1分45秒

反方三辩选择正方二辩或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

1分45秒

正方一辩进行攻辩小结

1分30秒

反方一辩进行攻辩小结

1分30秒

**辩论(正方先开始)

8分钟(双方各

4分钟)

观众向反方**一个问题

回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

除四辩外任意

辩手回答

观众向反方**一个问题

回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

观众向正方**一个问题

回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

观众向反方**一个问题

回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

3分钟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

3分钟

辩论范文 篇六

主席:(拿手机上)什么!俄罗斯的卫星不给租,天上这么多卫星随便找一颗不就得了,你再去告诉中央电视台台长,除了少儿屏道可以不转播,其他屏道必须按时现场直播这次辩论赛,时间上安排好了,必须满足欧洲以及其他各大洲的观众。。。,还有一分钟开播,你搞定!

主席:中央电视台,南山电视台,八卦电视台,欢迎收看南山大学“无聊”杯总决赛。接下来请允许我为大家介绍杀入今天总决赛的双方。他们分别是:正方传奇队,反方qq队。

(主席旁白)

正方传奇队大辩大法师,(正方大辩上,手中拿着一本很厚的法律书)原系机电系的高材生,后不知何原因转入本学院,虽离开法律专业但能不断研究个大案件,如午夜屠夫案,湘江分尸案等。

反方qq队大辩qq糖,(反方大辩上,走台步到台中,转身两次,做秀。)时代的新好男人代表,极其关心女性,为了解放妇女的双手,参加家务者能手协会,获得家务黑带六段。

正方队小辩老道士,(正方小辩上,手拿一台pda和一个饭缸,到前台显示)资深网迷,平日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没事的时候上网,吃饭的时候上网,睡觉的时候上网,是我最看不惯的那种,还整天抱着一个pda。哼!

反方小辩qq币,(反方小辩上,)哲学爱好者,从小拜读哲学大作,立志成为一个哲学家。(反方三辩:让女人研究哲学,对女人和哲学都是一种伤害!)崇拜的哲学家有庄子,孙子,人称装孙子。

主席:都说人类有永远对立的两大阵营,就是男人和女人,现在社会男人和女人争取的不是个人的利益而是社会的同情。在如今的高校里也有连个针锋相对的观点,现代社会男大学生更累,还是现在社会女大学更累。今天辩论的双方将就这一问题展开一番辩论。有请正方一辩首先陈述立论。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各位观众,对方辩友,审判长,陪审员大家好。(拿出一章大纸)ladiesandgentalmen,welcomeheretonightijustwannasayalltheboysaresotired.......

主席:请正方大辩使用普通话!

正大:ok。。ok(拿出一快板唱)闲言碎语咱不讲,咱夸一夸山东好汉武大郎,武大郎个不高,关键时候能顶炸药包。。。

反小:打住!!!我来说一下正方大辩犯下的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致命错误,顶炸药包的那是武大郎吗?啊!!。。应该是才对嘛!!

主席:(叹气)仁慈的主啊!你饶恕这俩个忘记历史的人吧,啊门。。请反方不要打断立论,请正方继续。

正大:今天我方的观点是现代社会男大学生更累。累是指身心的疲劳,压力是累的主要原因。为什么男生更累呢?因为男生的社会责任更重,要面对的社会压力更大。而且无路可逃,女生不能在学业、事业有所作为,大不了回到家庭,回到厨房。男生可以吗?(离开座位,走到台中)男生,大学四年学有所成,学有所用,那么,你就是白骨精——白领、骨干、加精英;否则,你就是蛋白质——蠢蛋、、神经质!就算是面对同样的压力,女生可以哭。男生能哭吗?肯哭吗?当然,如果对方三位男辩友愿意我做法律顾问,我可以为你们争取回哭的权利。男生们,你们实在太累了,法律应该更多的关心你们。我想请问当事人,(指反小)妇女儿童有没有法律的保护?

反小:有。

正大:(指反小)请问野生动物有什么法律的保护?

反小:有野生动物保护法。我又不是野生动物,为什么问我?

正大:(指反大)请问你们男生有吗?

反小:呃~好像没有吔。

正大:谢谢法官,我问完了。(回座位)

主席:谢谢正方大辩的精彩发言,接下来,让我们来听听反方大辩是如何反驳的。请。

反大:谢谢主席,大家好。在座所有的女生,二位可爱的对方辩友,你们辛苦了,刚才对方辩友很辛苦地向我们述说了男生的压力如何之大,可是女生的压力难道就小吗?传统的女性,有家庭的压力—洗衣、做饭、带孩子,一样都不能少—-------记得我生我妈的时候,雷雨交。。。

众人:啊!!!!!!!!!!!

反大:不对。。(气急又大哭)

主席:请反方一辩注意你的情绪。

反大:(拿起一条毛巾擦了一下眼睛,伸到桌子前一拧,反方二辩拿脸盆接住。)对不起刚才太激动了,我不说了我唱,(〈花木兰音乐〉起)胡大辩说话理太偏。。谁说女子不如男,我们吃饭也要钱。

主席:反方大辩请注意,时间到。

反大:我还没有说完那!(继续唱)

主席:对不起,时间已经到了。。。(鸣哨,掏出黄牌警告)

反大:在场所有的女生们,你们辛苦了。谢谢。

主席:谢谢反方大辩。接下来请正方小辩发言。

正方二辩:谢谢网管,站长,各位大虾好。对方一辩的陈述犹如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我方大辩告诉大家,面对社会,男生很累,而我要告诉大家的是,面对女生,男生更累。(走到台中)如今的大学生大致可以分为两类,有女朋友的,(指反方一辩,反方一辩挥手致意)没有女朋友的。(指反方小辩)

正小:谢谢主席。有gf的男生很累,大话西游中,青霞姑娘就说过,“爱我就要付出代价”。在南大,一位男生如果有了gf,就意味着,他的床头必须有两张课表,一下课就要以百米速度,飞奔到其他教室接女朋友下课。排队买饭,提包倒水的活儿更是不在话下。经常看见校园里的祥子,骑着单车,拖着虎妞,在烈日或暴雨下疾走。更不堪忍受的是巨大的经济压力,许多南大男生在谈恋爱之后,不得不写信,或打电话,或mail告诉老爸,南山的生活费又涨了一倍。没有女朋友的男生,一般都长得比较帅、又有才华的,(指正方大辩,正方大辩挥手致意)当然还有我(点头向观众致意)他们很快就可以找到女朋友,所以他们马上会很累。我就是一例子,(拿出带来的饭缸)她天天叫我去给她打饭,现在形成习惯了到那里都想拿着缸子,主席你看这就是证据(递给主席,主席打开了饭缸盖,里面却有一只臭袜子)。

(正小急忙抢过)

正小:(哭腔)这不是坑我吗,哪个兄弟吃完了袜子没刷缸子?!!!不臭嘛,你们闻闻(递向众人,众人狂躲,自己闻了闻,顿时晕倒)

[反方两人过来向正小深鞠了三躬]:生的窝囊,死的荒唐,,,

正大:兄弟!!!(大哭)我来晚了啊!我给13亿中国人补了钙,就把你给落下了啊。。

主席:不要紧,我来给他做人工呼吸(正小突然起来)

正小:哎!大意了啊,大意了。。。

主席:请二各位回到原处做腚,有请反方发言。

反小:谢谢主席(双手抱拳)我们对刚才正小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在南大的男生中流传这样一句话:“谁也不怕没人爱,破锅自有破锅盖。女生的坚强程度和自我疗伤能力大大超出了对方辩友的想象。接下来,我将用事实证明:女生比南生更坚强男生可以做的我们也可以。

(反小翻过桌子,跳入场中,脱去上衣外套。音乐起—‘双节棍’。反方二辩表演双节棍三十秒。最后自己打中后背,“啊”的一声到在台中。)

众人:去—还练过的?

主席:真是的,又晕倒,又要我读秒。(走到反方二辩身边,一边拍地板)five!four!three!two!one!out!

(反小慌忙挣扎起身,回到座位。)

主席:你是学哲学的,武斗不行不如你和正小文斗如何?

正小:好,noproblem!!!!

反小:来啊!大家对对子,切磋切磋。

正小:好女士优先,你先出。

反小;看来对方辩友是累了,那我就先来。

正小:好!放马过来。(两人向旁边一跳,两人对视,开始踱步,鼓点响,后慢慢停下来。)

反方三辩:求学、创业、谈情、说爱、过日子,总要贤良淑德,谁说女生不会累?

正方三辩:修身、格致、齐家、治国、平天下,身负荣辱使命,未必男生都能行?

反方三辩:不赖嘛!

反反复复,寻寻觅觅,桑梓女生神也伤,情也伤,不见真爱仍孤单。

正方三辩:辛辛苦苦,忙忙碌碌,华大男生身也累,心也累,前途渺茫只有醉。

再让我给你来点难的。十个男生九个累,八个痛苦七个醉,六个什么都不会,来自五湖四海,三番两次恋爱,留下一身无奈。

反方三辩:有了,一心二用,还要三从四德五烈,六分希望,七分可能,就要付出八九分努力,实(十)在辛苦。

(两人踱步。)

主席:timesup。单挑时间到。双方请回。谢谢双方小辩,接下来就是我们最精彩最紧张的自由辩论了,有请正方首先发问。

反方小辩:何为自由?

主席:就是形式不限。

反小:(学〈刘三姐〉腔)哎!这边唱歌那边荷来,石头我背一百,你背八十,谁更累哎,嗨嗨吆嗨!!

正小:(唱)哎!这个问题我来答吆!背你200我不嫌沉来,嗨嗨吆嗨!!

反小:真的?(二人对视靠近)

正小:这是一见钟情吗?

反小:right.....(唱)我听过你的歌,我的大哥哥我明白你的心你的喜怒哀乐

正小:我是否可以问问你的姓名因为你是我的知音我又多一个朋友

反小:我并不在乎你记住我的姓名我只想听到你的新歌你的声音

正小:我衷心谢谢你的厚爱你的真情我会把这一个瞬间用音乐来送给你

反小:愿你的声音永远伴我左右

正小:我一定尽用最美好的旋律伴你的左右(二人相拥要下)

正方一辩:不会吧!这么快,有没有搞错!

主席:你们干什么去?

正反:shutup[下]

正大:(问反大)你有女朋友吗?

反大:郁闷进行时啊!!

你呢,兄台?

正大:别提了(紧握反大的手)我们是一路货色啊。。。

(二人相互搀扶着)你说咱俩大老爷们争什么是男的累还是女的累啊!

(二人唱)对面的女还看过来,看过来。。。[下]

主席: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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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范文 篇七

「关键词抗辩 抗辩权 反诉 否认 反驳

抗辩和抗辩权,是民法上极为重要的概念。但是对这两个相关的概念的不同含义及其类型,学界的认识较为模糊。例如,在我国学者中,大多认为广义的抗辩权包括了抗辩的概念,即广义上的抗辩权包括狭义的抗辩权和诉讼上的抗辩。这是认识不符合抗辩权概念的历史发展的,颠倒了这二个概念之间的种属关系。本文将试图对抗辩与抗辩权、抗辩与民事诉讼中的否认及反诉作出较为清晰的阐释。

一、论抗辩

在诉讼上,当事人对于原告请求主张的事实,其反映态度不外有以下四种:即陈述(无该事实-否认)、不知或不记得有该事实、承认该事实(自认或先行自认的承认)、或不为任何陈述(不争执)。而对于自认往往伴有附带陈述而主张其他事实或权利来对原告的请求进行对抗,这就是抗辩。所以,在民事诉讼中,所谓抗辩,是针对请求权提出的一种防御方法,是指当事人通过主张与对方的主张事实所不同的事实或法律关系,以排斥对方所主张的事实的行为。

我国有学者认为,抗辩可分为三类:其一,权利障碍的抗辩,即主张原告之请求权,基于特定的事由而自始不发生。例如法律行为的当事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未得法定人追认;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内容违反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无权未得本人追认;合同不成立和自始客观给付不能。其二,权利毁灭(或消灭)的抗辩,即主张原告的请求权虽一度发生,但其后因特定事由已归于消灭。例如,已清偿及代物清偿;免除;混同;给付不能;提存。有人认为,抵销和撤销权的行使也属于权利毁灭的抗辩。对此,我们将在后文中进行分析。其三,抗辩权,即被告对于原告之请求,有拒绝给付之权利。

上述前两类抗辩,学说上称为诉讼上的抗辩。后者称为实体法上的抗辩权。在德国,诉讼上的抗辩被称为不需要主张的抗辩,实体法上的抗辩权被称为需要主张的抗辩。无需主张的抗辩,在民法上主要表现为否定性抗辩,即否认请求权形成或存续合理性的抗辩,具体分为阻止权利效力发生的抗辩和消灭权利效力发生的抗辩。需要主张的抗辩,是一般不排除请求权本体,只暂时或永久性阻碍其行使效力的抗辩。学理上对这些抗辩又分为延迟性抗辩权和排除性抗辩。

我们认为,学者们把权利障碍的抗辩和权利毁灭(或消灭)的抗辩称为诉讼上的抗辩并不科学,在逻辑上不够清楚。因为作为实体法的抗辩权也主要在诉讼中提出,抗辩权的行使必须在诉讼中主张或至少必须以各种方式将其抗辩权导入到诉讼程序中去。那么,实体法上的抗辩权为什么不能称为诉讼上的抗辩呢?我们必须注意到,在民事诉讼上,使用的抗辩概念的含义更广,它包括实体法上的抗辩,还包括程序法上的特有的抗辩。

应当说,依实体法上抗辩权所为的诉讼上抗辩和依权利毁灭的抗辩及权利障碍的抗辩所为的诉讼上的抗辩,均为以实体法为基础的抗辩,应均称为实体法上的抗辩。程序法上特有的抗辩,是指当事人主张与实体法上的事项没有关系的事实或事项以排斥相对方的请求。它完全与实体法抗辩无关,属于程序法上的法律强制形式,是程序性行动的合理根据。程序法上特有的抗辩有妨诉抗辩和证据抗辩两类。前者指被告举证证明本诉不合法或诉讼要件欠缺,拒绝对原告的请求进行辩论。通常系被告作为向法院声明以裁定驳回原告之诉的理由而主张。有人认为,诉讼要件的存否,原则上属于法院的职权调查事项,不以被告的主张为必要。因此,此时被告的主张,不过具有促使法院发动职权的意义,不适于给予抗辩之名。后者指当事人举证证明相对方提供的证据不合法、不真实或缺乏证明力,要求不予采纳。但证据方法的调查或不调查属于法院的职权,同时证据力的有无亦委之于法院的自由心证,证据抗辩仅为当事人陈述证据上的意见的一种法律上的陈述而已,并非真正的抗辩。我们认为诉讼要件不存在或被告提出证据抗辩理由,也是对原告请求权的一种防御方法,所以将其称之为抗辩也未必不可。对这一点,德国学者也认为:“民诉法中也使用‘抗辩权’一词。在偶然的情况下,这个词代表与民法中的抗辩权一样的意思(德国民诉法典第305条),一般情况下则是指另一个概念。从德国民诉法第274条‘诉讼阻却’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一概念产生于第283条‘举证抗辩’和第278条、第146条‘防御方法’的抗辩,据此看来,民诉法中的抗辩(即本文中所指的程序法上特有的抗辩)是一种用以阻却原告的防御方法,而与被告是否具有民法中的抗辩权无关。”

据此,我们认为,抗辩应作如下分类:抗辩分为实体法上的抗辩和程序法上的抗辩。实体法上的抗辩又分为权利障碍的抗辩、权利毁灭的抗辩和抗辩权。前两类抗辩基于一定的事实,可称事实抗辩,而事实抗辩是指债务人基于某种特殊事实而主张从来没有出现请求权或者先前出现的请求重新消灭。债务人基于某种特殊事实而主张从来没有出现请求权的抗辩被称之为权利障碍抗辩,债务人基于某种特殊事实而主张先前出现的请求重新消灭的抗辩被称为权利毁灭抗辩;权利障碍抗辩表现在诉讼效果上即是可以从该事实中得出:“由原告陈述所推出的法律后果自始起不能发生,其存在受到阻碍。”权利毁灭抗辩表现在诉讼上的后果为:“从当时起或从现在起原告已存在的权利已经消灭。”后一类抗辩则是基于法定的权利,可称权利抗辩,其表现在诉讼上的效果是:原告的请求权虽存在,但其效力被永久或一时的排除了。程序法上的抗辩则分为妨诉抗辩与证据抗辩。综上所述,抗辩的分类如图所示:

妨诉抗辩

程序法上的抗辩证据抗辩

抗辩

权利障碍抗辩

实体法上的抗辩权利毁灭抗辩

抗辩权-权利抗辩

有的学者认为:“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有两种方式,即主张对方的权利因妨碍因素而未能发生,或主张对方的权利已经消灭。”这里的意思就是说,把民事诉讼上的反驳等同于事实抗辩。这一主张颇有值得商榷之处。我们认为,反驳是指一方当事人提出于已有利的事实和理由,为反对当事人的主张所进行的辩论。根据被告所提出的事实和理由的不同,被告的反驳可以分为程序上的反驳和实体上的反驳。程序上的反驳,是指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说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如被告提出原告不是本案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此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等。实体上的反驳,是指被告以实体法律为根据,说明原告的实体权利请求是不合法的。如被告用事实证明原告的权利根本就不存在或已经实现,也可以证明原告提出的作为诉的理由的事实,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或与事实真相不符等等。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民事诉讼上的反驳包括了事实抗辩和程序法上的抗辩,但不包括权利抗辩,即不包括抗辩权。所以,从民事诉讼的意义上而言,抗辩包括了反驳和抗辩权。

二、论抗辩权

(一)抗辩权概念论

对于抗辩权的概念,说法不一,学者们对其大致有下面几种定义:一是认为“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或否定对方权利的权利”;二是认为“抗辩权者,妨碍相对人行使权利之对抗权也”;三是认为“抗辩权指权利人用以对抗他人之请求权之权利”;四是认为“抗辩权者,系得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拒绝请求权人行使其请求权之对抗权也。抗辩权须经行使,始对原法律关系予以影响,故可谓为以妨碍他人行使权利,尤其拒绝他人之请求为其内容之一种特殊形成权。”五是认为“因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之权利者,此项权利,谓之抗辩权”;六是认为“抗辩权属于广义形成权之一,乃对抗请求权之权利也。其作用在乎防御,而不在乎攻击,因而必待他人之请求,始得对之抗辩。又抗辩权主要虽在对抗请求,但并不以此为限,对于其他权利之行使,亦得抗辩,如对于抵销权行使之抗辩及对于抗辩权之抗辩,均不失为抗辩权(学者则称前者为准抗辩,后者为再抗辩,两者可合称为反对权)”。

从上述六种对抗辩权的定义看,第一种观点没有把握实体法中抗辩权的本质,如前所述,抗辩权在诉讼上所产生的效果是承认对方请求权的有效存在。所以抗辩权不是否认权,不是一种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第二种观点与第四种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是从广义上理解抗辩权的,认为抗辩权是对抗一切权利的对抗权,只不过第四种观点强调了主要对抗请求权,而且认为抗辩权属于形成权的一种。第三、第五、第六种观点也基本一致,但它们是从狭义上理解抗辩权,把抗辩权对抗的对象限定为请求权,但第六种观点还指出了抗辩权的性质,即是一种防御性的权利。

由上述对抗辩权的定义可以看出,抗辩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从逻辑上而言,无请求即无抗辩,无请求权即无抗辩权存在的必要。如果将请求权比做矛,抗辩权就是盾。所以,民法上的抗辩权应仅指狭义的抗辩权。狭义的抗辩权乃专指对抗他人请求权行使的权利,也就是拒绝相对人请求给付的拒绝给付权。

(二)抗辩权特征论

抗辩权相对应的是请求权和形成权。与请求权和形成权相比较,抗辩权具有如下几个基本特征:

1.抗辩权具有永久性

关于抗辩权是否有一定的期限限制问题,有学者认为,抗辩权大都应有期限限制。因为请求权是有时效限制的,因而作为其反面的抗辩权,原则上也应当有期限限制,否则会使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该期限可能是法定的,也可能法律没有规定;而且同时履行抗辩权也应在履行期限内提出。但另有学者认为,权利若表现为攻击的形态,即要求对方变更现状的形态,表现于诉讼上,自会产生权利行使期间限制(消灭时效)的问题;反之,以防御的形态即以抗辩权的形态,对他方的变更现状请求主张消极的现状维持,表现于诉讼上时,则不应受到权利行使期间的限制,即抗辩权具有“永久性”的特征。简言之,即消灭时效只能在请求权里存在,反之,在抗辩权里则不受此限制。我们认为,特别应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永久性”与前述抗辩权分类中的永久抗辩权的“永久”不可混为一谈。永久抗辩权的“永久”系就其效力可永久排除对方的请求而言,而“永久性”的永久则指抗辩权不单纯因时间之经过而消灭而言。故不但永久抗辩权具有永久性,而延缓的抗辩权亦具有永久性。例如同时履行抗辩权,虽为延缓的抗辩权,虽然应在履行期限内提出,然而如果对方永久不为对待给付而向此方请求,则此方即可以永久行使抗辩权,不能单纯因时间的经过而抗辩权消灭。

2.抗辩权具有无被侵害的可能性

凡是权利,无论是绝对权还是相对权,虽然其权利内容不一,但均有不被侵害的效力,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消极义务,这已成为权利的共同属性。但是抗辩权却例外,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对象。因为抗辩权在行使前,对原法律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但一经行使,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随即发生一定的变化,他人没干预的机会。抗辩权在行使的过程中也没有被侵害的可能,因为抗辩权的行使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权利人只要将其意思通知送达于对方就可以立即产生法律后果,无须他人行为的介入,因而也就没有被侵害的可能。

3.抗辩权具有不可单独让与性

抗辩权是否可以单独转让,目前为止学界仍有疑义,但学者对于抗辩权可否单独转让也没有进行比较深入的讨论,通常认为须附随其所附的基本权利义务一起让与方可。可是,如果权利人或义务人把抗辩权单独让与,受让人是否可以取得抗辩权?我们认为,抗辩权为附属一定法律关系上的权能,其实质是权利的作用,抗辩权与所依附的基本权利义务的关系至为密切,而权利的作用须依附在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下才能够发挥其效能,因此,抗辩权的行使具有专属性。抗辩权一旦与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分离,则作用本身无法单独存在,也将无行使的可能,故具有不可单独转让的特征。

4.抗辩权具有无相对义务观念性

所谓无相对义务观念性,是指“无须相对人介入”。也就是说,因抗辩权不需相对人的协力,因而抗辩权无相对义务观念而存在。相比较,请求权作为一种相对权,在其法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相对方当事人总要负有某种义务,权利人权利的实现是建立在义务人履行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基础上的,即必须介入相对人的行为才可以实现其权利。由于抗辩权具有无相对义务观念性,因此在抗辩权法律关系中,只要权利人将抗辩的意思表达于对方,即可产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既不需要相对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也不需要相对人对该意思通知表示同意或不同意,也就是说相对人不负任何义务。

(三)抗辩权类型论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实体法上的抗辩又分为权利障碍的抗辩、权利毁灭的抗辩和抗辩权。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正式前两类抗辩和后一类抗辩的概括。抗辩权以区别标准之不同可作如下分类:

1.独立抗辩权与从属抗辩权

抗辩权以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为区别标准,可分为独立抗辩权与从属抗辩权。

独立抗辩权的权利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仅对于他方债权的行使,可以进行抗辩。此时对方的债权称为附有抗辩权的债权,其效力是不完整的。例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均为独立的抗辩权。

从属抗辩权的权利人,自己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其抗辩权即从属于该债权而存在,提供担保作用。因而,该债权一旦消减,则其抗辩权亦随之消减。例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从属抗辩权。应注意的是,所谓的从属抗辩权的从属性,指从属于有抗辩权一方的债权而言的,但对其相对人的债权而言,则并非具有从属性,而只能说相对人债权是附有抗辩权的债权,其效力不完整而已,两者不可混为一谈。

2.永久性抗辩权、延缓性抗辩权和限制性抗辩权

抗辩权以其效力强弱的不同为区别标准,可分为永久性抗辩权、延缓性抗辩权和限制性抗辩权。

永久性抗辩权是指该抗辩权的行使可使请求权行使的效力被永久排除,其在诉讼上的效果,可使原告的诉讼请求得到驳回的裁判,例如时效完成的抗辩权。有人认为,在德国法上,对不法行为取得的债权的抗辩(德国新民法典第853条)、请求履行的债务,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而承担的抗辩(德国新民法典第821条),也是一种永久抗辩权。但我们认为,这两种“抗辩权”所对抗的请求权,均无合法的权原,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建立在无效的法律行为基础之上,其权利的存在或存续本身就没有合法的基础,因此,对抗方是否认其请求权本身,应属于事实抗辩,而不是我们所说的抗辩权。还有人认为债的消灭如清偿、混同也属于永久抗辩权。这种观点并不正确的,如前所述,抗辩权是以对方请求的有效存在为基础的,而事实抗辩则是以否认对方请求权为前提。债的消灭的抗辩是以对方请求权已经消灭为由的,因此,它也应当属于事实抗辩而不是抗辩权。

延缓性抗辩权是指仅能使对方请求权于一定期间内不能行使或暂时地排除其请求权的效力,故也称为一时的抗辩权。延缓性抗辩权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和穷困抗辩权。

限制性抗辩权的效力表现在:义务人承认存在请求权,主张此种限制性抗辩权既不能够永久性地,也不能够暂时性地阻止权利人请求权的效力,只能够令权利人有限地行使其请求权。如德国新民法典第2014条、第2015条所规定的继承人仅以遗产为限承担被继承人债务的有限责任继承抗辩权。我国《继承法》第33条第1款也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这条规定的就是限制性抗辩权。

三、论抗辩与抗辩权、与否认的区别

(一)抗辩与抗辩权的区别

抗辩(事实抗辩)和抗辩权(权利抗辩)尽管在民事诉讼中都表现为实体法上的抗辩,但这两者之间还有以下区别:

第一,实体上的抗辩权为一种权利的作用,它以请求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它表现为一种对抗权。而抗辩则为一种被告用以防御方法之主张,这种主张表现为否认请求权形成或存续合理性,不是以原告权利之存在及有效为前提。

第二,实体法上之抗辩权,须法律条文中有明文规定,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而事实抗辩为诉讼权之行使,只要有可以防御原告主张的事实存在,就可以主张。正如有人指出那样,“《民事诉讼法》中的抗辩是指所有的‘事实上的主张’(不是:权利),它们或者提出些诉讼的前提条件,或者是对于原告的实体法权利提出问题。”

第三,实体法上的抗辩权与事实抗辩(权利障碍之抗辩、权利毁灭之抗辩)的区别还体现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上,即是否必须由当事人主张,法院才加以审查上。

抗辩权(如前所述,德国法上称为不需主张的抗辩)既然为一种权利,其效力不过对已存在的请求发生一种对抗的权利而已。而作为权利而言,义务人是否主张有其自由,当事人是可以放弃的。所以在诉讼中,义务人放弃抗辩之权利时,法院不得审究,须经当事人主张,法院方加以斟酌。而事实抗辩(德国法上称为需要主张的抗辩)则为一种事实,这种事实的存在与否直接决定着原告请求权的有效存在与否,足以使原告请求权归于消灭。故在诉讼进行中,当事人纵未提出抗辩,法院有时也应查明案件事实,如果认为有抗辩事由的存在,为当事人的利益,须依职权予以有利之裁判。在诉讼中,当事人即使提出了事实抗辩和抗辩权,也会产生不同的后果。在当事人提出了事实抗辩的情况下,法官也应当依职权注意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抗辩,因为这总是或者涉及合法性问题,或者涉及权利争议整体问题,或者涉及法律救济问题等等,这里法院原则上不受双方当事人行为的拘束,特别是不受自认的拘束,并且应当自己主动审查事实。而当事人一方提出了抗辩权的情况下,法院要受到双方当事人行为,特别是自认的拘束。

依罗森贝克的观点,当事人针对相对方请求权主张行使抵销权的,同样视为权利限制规范(即抗辩权)的内容。中国学者也同样将这类权利的行使视为主张抗辩权。对此笔者无法赞同。

抵销权在民法上属于形成权,抵销权作为形成权,可以消灭权利,而且该权利的行使不以他人先行请求权为前提。抗辩权的作用在于防御,而不在攻击,抗辩权不导致权利的消灭,它是独立于请求权之外的权利。与此类似,撤销权、解除权都是形成权。如果当事人在诉讼之前即有抵销、撤销、解除事实的存在,则当事人可以证明该事实存在作为权利消灭抗辩,而不是行使抗辩权。

(二)抗辩与否认的区别

1.否认及其分类

根据语言学的解释,否认就是不承认。在民事诉讼中,否认是指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为不真实或不存在的事实上的陈述。有学者把权利消灭抗辩视为一种否认,进而认为这是一种否认权。这其实是对概念的混淆,因为否认是一种诉讼行为,不一定具有实体法上的事由。但权利消灭抗辩却是根据实体法上的事由而提出的。

对于否认的分类,有人认为,根据是否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否认主张,可以分为言辞否认与举证否认。言辞否认仅仅是提出否认的理由,举证否认则是当事人提出相反的证据,证明与相反方的主张相反的事实,从而作出否认。我们认为,这一分类在逻辑上不妥,因为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理论,否认者对被否认的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而抗辩者则须对抗辩事实承担举证责任,那么,怎么还会存在举证否认呢?所以只能存在言辞否认,而不能存在举证否认。举证否认在实质上是一种抗辩,否认者此时提出的证据就是证据学中的反证。

反证与本证相对应,本证是指对待证事实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材料,不仅原告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是本证,被告证明其抗辩的事实存在的证据也是本证。如甲起诉要求乙偿还借款500元,被告提出所借500元已偿还,并提出还款收据为证,这里被告提出的证据也是本证。反证则是指对待证事实不负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以证据证明相反事实存在的证据材料。在证明责任的含义未解决之前,有的学者对本证与反证的区分并非十分清楚。当对某一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仅存在于一方当事人这一原则得到确认之后,这种区分就可以明晰起来。

通常反证是在本证之后提出,因为当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本证后,并使事实认定发生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变化,法官即将或已经形成认定事实的临时心证,对方当事人才有提出反证的必要。但不排除先行提出反证的可能,尤其是当证明责任分配不甚明确之时,提前出示反证可在诉讼中赢得主动。

言辞否认是指否认者在未提供证据的情况下,仅仅以言辞陈述的方式对相对方的主张予以否定。言辞否认包括以下几种:

(1)单纯否认,又称直接否认,指当事人主张相对方主张的事实为不真实,对相对方主张的事实直接予以否定。例如,在返还借贷诉讼中,被请求人针对请求人的主张金钱借贷关系事实提出“我从来没有向你借过钱”的主张,就是单纯否认。

(2)推论否认,指当事人以不知道、不清楚或不记得相对方的主张事实为由,对相对方的主张事实予以否定。例如,被请求人针对请求人主张的金钱借贷关系,提出“我不知道有借过你的钱这回事”的主张,就是推论否认。

(3)积极否认,这种否认又称间接否认或附理由的否认,即当事人主张与对方主张的事实互不两立的别个事实,以否认对方主张的事实。也有人认为,积极否认是指当事人承认相对方主张的要件事实存在,但否认其主张的效果事实。要件事实指法律规范规定、可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效果事实则指法律关系本身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依法律要件分类说,就是权利所产生、妨碍、消灭或限制的效果。例如,被请求人针对请求人主张的金钱借贷关系事实,提出“这笔钱是你赠送给我的”主张,就是积极否认。由于赠与关系与借贷关系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被请求人的主张属于否认而不是抗辩,进而请求人仍应对借贷关系成立要件事实(权利成立要件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单纯否认和推论否定是针对相对方的要件事实,而积极性否认只能针对相对方的效果事实作出。

言辞否认虽然不以事实为依据,但在诉讼中仍有存在的价值。言辞否认的本质在于要求法官判断对方证据是否达到证明标准,以免轻易形成内心确认的心证。

2.抗辩与否认的区别

区分抗辩和否认的意义主要在于证明责任的分配上。在诉讼中,法官按一定标准,将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尽管证明责任由哪方当事人承担是实体法预置的,但仍然有必要设置一定原则作为分配证明责任的标准,以便法官在法无明确规定时,正确地在当事人之间分配证明责任。

近代关于证明责任的分配学说,主要是德国的三大学说:

经典大学生辩论 篇八

20xx年11月14日晚8:30xx水电大学建筑学院各个班级进行辩论比赛。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建筑学院于周四晚进行了辩论比赛。每个班级抽取6名选手,其中4选手进行主要参与者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其余两名选手作为后期替补人员,以免及紧急情况的发生。8:00选手提前到场做好比赛前的准备工作。8:30等观众到位,一切准备到位时,比赛正式开始。

比赛过程中,选手展开激烈的**,各个班级**对自己所持观点进行积极发挥。观众在选手积极的**中心情也随之紧张。最后比赛在精彩的演说中告终。比赛活动总体很成功,各个班级的比赛很精彩,同学们参与激情很高。预祝建筑学鱼的全体同学比赛的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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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大学生辩论 篇九

3月31号,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辩论赛决赛在群贤二103顺利举行。来自航空系的“任盈盈队”和物理系的“对不队”两支辩队为我们带来了激烈的辩论。出席辩论赛的评委有机电系xx级本科生辅导员姚莹颖,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谢岩以及学院xx级辩队部分辩队队长、队员。

下午6时,辩论正式拉开帷幕。主持人首先介绍了参赛的两只辩队以及到场的评委、观众。接下来进行了决赛之前的表演赛,两支辩队就学院男女比例失衡问题,以“物机勿基!物机勿基?”为辩题展开了最为搞笑的辩论,令现场观众捧腹连天,笑声不断。在接下来,进行了激励的正式决赛。正方物理系的“对不队”以“杜绝盗版,消费者比*更重要”为辩题,而反方航空系的“任盈盈队”以“杜绝盗版,*比消费者更重要”为辩题,双方展开了精彩绝伦的。辩论。首先双方一辩分别就自己的辩题进行了立论陈词。然后是最为激励的攻辩和**辩,双方的二辩、三辩纷纷使出看家本领,博得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接下来双方的四辩对各自的观点进行了总结。辩论渐渐进入了尾声,现场观众对辩论双方进行了**之后,评委又对该场辩论进行了详细的点评。最后,现场评委进行打分评定。最终,来自航空系的“任盈盈队”获得了该场辩论的的胜利,物理系的四辩高响明获得了“最佳辩手”的称号。

该场辩论赛参赛队员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不仅为同学们带来了最为精彩的视觉盛宴,并且双方队员相互学习,**的提高了自身的能力。在辩论赛中,同学们的***进一步得以加深。希望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还能更多的该类的活动。

经典大学生辩论 篇十

一、活动背景:

激情飞扬,辩出自我

二、活动目的:

1,为中专生能充分张扬个性,展示个人才能提供一个*台

2,通过本次活动提高广大中专生的口才表达能力和交际水*

三、活动时间:

优良校风月期间(~)

四、活动地点::

预赛:各班教室

决赛:阶梯教室

五、主办班级:

承办班级:

协办班级:

六、比赛要求:

参赛队伍:中医药系

辩手要求:每支队伍由4人组成。要求辩手口齿清晰,思维敏捷,赛前做好充分准备

*要求:外型仪表端正,口齿清晰,开朗大方

七、活动流程:(具体事项如有改动将另行通知)

(一)辩论资格赛

在资格赛中获胜的辩论队于隔天抽取复赛辩题

(二)复赛:

在复赛中获胜的辩论队于隔天抽取半决赛赛辩题

(三)半决赛

在半决赛中获胜的辩论队于隔天抽取决赛辩题

(四)决赛:

注:每场比赛有一位点评嘉宾作现场点评,点评嘉宾由评委中产生。

八、比赛规则

(一)、比赛程序、用时及相关要求(全场总计用时28分钟)

1、陈词共6分钟

正、反方一辩发言各3分钟

2、攻辩阶段:

(1)正方二辩**,反方二辩回答,双方累计时间1分30秒

(2)反方二辩**,正方二辩回答,双方累计时间1分30秒

(3)正方三辩**,反方三辩回答,双方累计时间1分30秒

(4)反方三辩**,正方三辩回答,双方累计时间1分30秒

(5)正方一辩做攻辩小结,用时1分钟

(6)反方一辩做攻辩小结,用时1分钟

注意:每次**不超过15秒,每次回答不超过20秒。回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方**。攻辩双方必须正面回答对方问题,**和回答都要简洁明确。重复**和回避问题均要被扣分。正反双方的攻辩小结要针对攻辩阶段的态势及涉及内容,脱离比赛实际状况的背稿要被扣分。

3、**辩论阶段共用时10分钟,每方用时5分钟。(双方轮流发言,正方先开始。一方发言完毕落座后另一方方可起立发言,不得中途打扰对方发言。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示意放弃发言。**辩论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交锋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适当扣分)

4、总结陈词阶段共用时4分钟,双方四辩总结陈词,每方用时2分钟。反方先开始。(辩论双方应针对辩论会整体态势进行总结陈词;脱离实际,背诵事先准备的稿件,适当扣分)

5、公布结果,评委点评

(二)、评判标准

团体部分,以全国大专辩论赛的通行办法为准,共300分

(1)按辩论阶段评分,计200分

陈词:30分

攻辩:40分

攻辩小结:20分

**辩论:60分

回答观众**:20分

总结陈词:30分

(2)综合印象分,计100分

语言风度:50分

团体配合,临场反应:50分每场评出辩手一名,优胜队伍一支。

(三)评分原则

1、团体部分:

(1)审题准确把握辩题内涵和外延,对所持立场能多层次、多角度理解,论点鲜明,对本方难点能有效处理和化解。

(2)展开对辩题的理解和论述能在广度上展开,在深度上推进,整个辩论过程条理清晰,能给人以层层递推的美感。

(3)辩驳**抓住对方要害,问题简单明了;回答直面问题,有理有据。注重针对辩题正面交锋。

(4)配合具有团体精神,队员间相互**配合,论辩衔接流畅、方向**,攻守兼备,**辩论时发言错落有致,体现“流动的整体意识”。

(5)语言普通话标准,语速抑扬顿挫,语言流畅,富于感染力,体现国语的优美。

(6)辩风比赛中尊重对手,尊重*、评委和观众。举止得体,显示出良好的道德修养。敢于创新,勇于表现,具有本队特有的风格,并贯穿全局。

(7)形象着装整齐,仪表大方,体现出良好的风度和气质。

2、个人部分:由评委根据每位辩手在整场比赛中的表现,给出印象分,可参考:

(1)陈词流畅,说理透彻,用语得体;

(2)**合适,回答中肯,反驳有力,反应机敏,幽默风趣中寓见解。

(3)台风与辩风。

(四)胜负判定

1、每场比赛的胜负判断由评委的综合评定决定,分数高者获胜(评委的打分中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将其余分数相加取*均值,为该队得分)

2、如果两队得分相同,则由评判团另行投票,决定胜负

3、单场辩手只作为个人奖项的评审依据,与判断每场胜负无关。单场辩手由评委集体商议评出,不设置分数标准。

(五)点评每场比赛有一位点评嘉宾作现场点评。

九、奖项设定

一、团体奖

1、辩论赛亚军奖(一个)奖品:待定

2、辩论赛冠军奖(一个)奖品:待定

3、辩论赛季军奖(一个)奖品:待定

二、个人奖1、大赛辩手奖:(一个)决赛,参加比赛的辩手中,累积分者获得该奖。

备注:本次辩论赛将给冠**、亚**及季**颁发相应的奖状,将会给本次大赛的辩手颁发相应的证书及物质奖励。

比赛须知

一、请各系学生会、学习**、参赛队员仔细阅读比赛须知,熟悉赛会的日程安排。

二、请各参赛队员及**人员务必于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同时,各赛场的黑板装饰由对战双方协调商定,在比赛开始前三十分钟装饰好,以利于赛事的统筹安排及各场比赛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请各参赛队遵守赛事各项时间安排,如遇特别问题,请及时与**者以及院学生会学习部人员联系,以便协调安排,保证赛事的顺利进行。

四、遵守赛会的纪律及规则规定,请在每场比赛之前做好细致的准备工作,以利于辩手在比赛中发挥出自己的水*。

五、比赛期间,各参赛队请不要与评委接触,如想表达对赛事的意见,请与学习部成员联系。

六、各系可专门**本系同学观看本系队伍参加的比赛,并可**、准备适当的宣传用具、标语**等,但不得影响比赛现场的正常秩序,不要喊**或喝倒彩。所有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组委会都有权阻止并要求其离开比赛现场。

组队须知

⑴初赛队伍由每一年级每班派出**队,可弃权。

⑵每队人数为4人,4名辩论选手,每队必须在第一轮比赛前设计一个属于自己队伍的标志。

⑶参赛同学必须先到各班班长处报名,由各班班长将名单交往辩论赛负责人处,全体参赛成员应留意最新通知(教学楼、饭堂、各栋宿舍一楼),收到**方通知后务必尽快回复,认真参与辩手培训,保证出席每次活动会议,无故缺席队伍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⑷参赛队伍应遵守比赛规则,严守选手道德,严禁做出不当言行,初次违反者作口头警告,再违反者扣除团体总分5%,第三次违反者主办单位将立即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⑸严禁冒名顶替,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⑹比赛前参赛队伍需提前10分钟在比赛地点签到,准备开赛事宜,如在开赛时间10分钟后仍未签到的队伍将视为自动弃权。

⑺比赛期间,各领队负责与主办单位的工作联系及本队的一切事务性工作。如在比赛前参赛选手出现突**况的需由领队提前两天知会主办单位。参赛选手如有疑问可以直接找到当场学习部工作人员询问,工作人员应准确、清楚、耐心地为同学解答,如回答有误的将追究当场学习部负责人责任。

⑻比赛结果将在比赛日第二天公布(教学楼、饭堂)。参赛队伍若对当天赛果有异的可以由领队在赛后询问当场负责人,主办单位需给出一个真实合理的解释。

⑼如因天气、器材等不可遇见因素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运作时,当场负责人将在比赛开始后20分钟内决定是否继续或中止,并在1天内予以**(教学楼、饭堂)。

具体事宜:

1、抽签事宜

第一条。初赛:在月日确认辩题时由各领队抽签分组,确定分组情况及在组序号(具体比赛顺序详见赛程表)

第二条。抽签分组确定后由各领队抽签决定每场比赛的'正反方。

第三条。每场比赛的辩题由该场比赛的正方领队抽取。

第四条。各参赛队务必按时到场抽签,迟到或未到者按弃抽签权处理,其赛程由筹办方随机制定。

2、比赛服务

为评委和辩手提供必要细致的比赛应有的服务,比如相应的评委、比赛记时员、必要的设备、相应的教室、,以便保证比赛的完美顺利进行。

3、比赛程序(由主持人完成)

(1)、宣布辩题

(2)、宣布比赛规则

(3)、介绍参赛**队及所持立场

(4)、介绍参赛队员

(5)、介绍规则,评委及点评嘉宾

(6)、比赛开始

(7)、观众****(暂定)

(8)、评委团评分后退席评议(辩手观众休息时间)

(9)、评委团入席,由点评嘉宾评析赛事

(10)、宣布比赛结果

(11)、辩论赛结束

93 68545